房地合一日出條款(圖片取自google搜尋)
好久沒有更新房地合一的話題
由於房地合一和之前介紹的八九不離十
所以就不再重新細項解釋
當然!再重覆一次哦!未上路的法案
網路上及許多課堂上的都不一定是正確的哦!
房地合一要等正式上路後,才有辦法做最明確的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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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祥放上我之前介紹的房地合一的連結
房地合一介紹(複數文聯結)
阿祥今天要跟大家更新一下房地合一的日出條款
以及法案條文的資訊
房地合一總算在6月5號拍板定案了(圖取自蘋果即時)
這個法案幾乎是以秒過的速度完成
房地合一的介紹,在上一篇的時候
還只是草案階段,三場公聽會很快就通過
接著馬上新聞就又傳出6月5號要拼三審通過
照這個速度來看= ="
我們的政治人物真的很擔心選舉受房地合一議題影響
(哈哈!是因為反對法案通過,就不支持居住正義嗎@@)
接著我放上正式的房地合一條文的資料!
這個資料是從立法院的開放網站抓的
我有細讀了一次條文的部份,並將條文加註的方式解釋
截錄的部份為大眾想了解的截錄哦!不是全文皆po
想知道全文,可以上立法院相關資料找
首先,上面這一張是奢侈稅退場的條文(從立法院公開資訊抓的)
下面這一張是將房地合一稅定為"所得稅"並於105年1月1日實施
首先,條文有先提到免納所得稅的條件
大家要關注的是自住滿6年,期間不能有任何非自住的情事發生
六年可以用一次哦!想節稅的一定要運用一下哦!
接著,下面是提到課稅的目標
也就是房子及土地的取得成本,扣除相關費用後的所得
我用紅色粉筆有將他劃起來
接著是是藍色的!這個要特別注意哦!
原本有在用贈與店面、土地、房子給孩子的
未來如果上路,這個是直接用公告現值當成本額哦!
而且!!繼承或贈與取得的!土增稅不得列為成本支出哦!
也就是說!如果父親送了一塊市值1000萬的土地給孩子
如果政府的公告現值為50萬的話,那!
未來孩子如果賣1200萬的話,要用1200萬-50萬來當淨利
其中土增稅不得為列舉成本哦!!(下面接連兩張圖片)
這裡有提到一條,土地增值稅的部份
土增稅不得列為扣除額,這個是讓人相當意外的!
修改的條文提到不能抵觸土地稅法,不會重覆課徵到土增稅
可是卻在這邊特別寫上不得列為成本= ="這讓人相當意外
我讀了好多次解釋的條文,怎麼看都很灰色
這部份就等到總統蓋章再確定囉!
但是,阿祥認為
土增稅雖然在條文裡面加註,不得列為成本費用!
我有不同的看法
上面這張圖(條文從立法院官網找到的條文節錄)
裡面提到,個人依前二項規定計算之房屋、土地交易所得
減除當次交易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
(這應該是指土增稅)
重新更正!!(2015年6月20日)
(這是指成交當年度土地公告現值-屋主取得時的土地公告現值)
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
(這應該是指淨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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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例為阿祥的憶測錯誤!6月20日更新
舉例:(此為阿祥個人憶測的)
條件設定:土地+房子買100萬,後來賣150萬
土增稅為10萬,另外稅率統一為10%
沒有仲介費及其他雜七雜八的費用,單純以上述條件來算
一共要繳多少稅?
答案一:5萬
答案二:14萬 我認為這個是答案
答案三:15萬
我覺得應該不是15萬而是14萬
因為~150萬-100萬後,賺50萬
我們要繳10萬的土增稅(一定得繳)
再重複一次條文:
減除當次交易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
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
所以賺50萬先扣除10萬的土增稅
淨利變成40萬,以40萬*10%=4萬元
因此10萬元(土增稅)+4萬元(房地合一稅)
=14萬(繳土增又繳房地合一)
因此我認為
土增稅不得列與為成本的意思是指不能像仲介費的意義那樣扣除
雖然不得列與為成本,但實際上因為政府不能重複課徵
所以特別加註這一條實際上已經算是支出的費用了
所以土增稅不是成本,是該繳的錢,但是因為繳了
所以可以在淨利中扣除,抓出最核心的房地合一稅
這是阿祥在6月13日的最新的解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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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才是正確版哦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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條文還有提到一些防錯殺的,地主建商合建的
以及超出免稅額400萬,超出部份課徵10%的條文
接著,阿祥放上我取得資料的網站照片
大家如果想詳談房地合一條文的話
可以上立法院國會圖書館查
目前最新的法案我用紅色的圈起來
最後!好酒沈甕底
阿祥要跟大家說明,為什麼想買房的朋友要先買
回到我文章一開始的圖片
所謂的日出條款並不是以條文的方式加註
阿祥的解釋是條文以外的事情
也就是條文沒有加註的,只要對有心人事有利的
都可以當成是日出條款
修文裡面寫到,103年1月1日之次日以後取得,且持有期間在2年內
也就是說,在103年1月1日之次日以後取得,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上
這個就是條文外的,不被課徵所謂的房地合一了
既然是條文外的,就適用舊制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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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現在要買!舊制新制差很多嗎?
請大家再讀一下我的之前文章
簡單來說,大家要節稅的話且有可能會在持有6年內售屋
大家就盡可能的在105年1月1號前買房子
尤其是首購,小朋友還小的
很有可能6年內會從2房跳3房,或是3房跳4房的朋友
只要給他住個二年以上
我們就是新制排除的符合者了!
有讀剛剛那個連結的就知道
舊制和新制的稅金真的落差很大!尤其是一般老百姓
舊制的綜所稅可以從5%開始往上拉
房價如果沒有獲利很可觀的話,是可以比房地合一來的更節稅哦!
以上為大家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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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無不言、言無不盡!宋‧蘇洵《衡論‧遠慮》:
“聖人之任腹心之臣也,尊之如父師,愛之如兄弟,執手入臥?,同起居寢食,知無不言,言無不盡。”
曾經有一間便宜的好房子在我面前,我沒好好珍惜,失去才後悔莫及,塵世間最大的痛苦莫過於此,如果上天能再給我一次機會,我會對它說,阿祥!我買單!如果非要在這份斡旋上加上期限,我希望是~買到為止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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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建設是政府在做的,即使簽約完成,法案有過,但還是有可能因為其他因素而停止興建哦!!)